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2025年05月08日 | 星期四

2025年5月8日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固原市院 > 固检动态 > 正文
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落实对监督部门“三重一大”监督检查
2019-03-18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19-03-18





 313日至14日,固原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固原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以来财务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时,主要围绕大额资金支出、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等方查看了会计帐薄资料。

 

通过检查,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发现的问题当场向财务人员和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反馈。

 

针对存在的问题,院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郭满林强调:

 

一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财务人员要熟悉掌握包括差旅费管理办法、国内公务接待、区内公务接待、会议费管理办法、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在内的一系列规定,熟悉掌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文件制度的内容,准确把握政策界限。

 

二要严肃财经纪律。从财务人员到办公室负责人,再到分管的院领导,都要严肃财经纪律,从审核到签字报销,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怕得罪人不搞特殊,不能签的字绝对不签,不能报销的绝对不报销。

 

三要严肃责任追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财经纪律的行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问责,绝不姑息,要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作者】:
【来源】: